我与妻子因其多年前出轨感情破裂,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今年二月份开始分居,三月份起诉离婚未判决离婚,十月份第二次起诉,后天要开庭了,我在庭上该注意些什么,可以尽快离婚,可以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2、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011-12-23 16: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