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1个养殖户,与2004年建起。当时键厂的时候是和我姐姐一起对的钱建起的。我姐姐拿出7万,我拿出4万。原则是我管理猪厂,不要工资。还给他打了个证明条,《 内容是我在猪厂工作不要工资 ,到时候要是转钱了对半分 》。但是建起厂不到半年就的了一场病猪几乎死完,后来又需要钱进种猪。我就去银行以我的名义待了3万,我姐又拿出7万。但是着次我姐拿的7万我姐又让我给她打了个欠条,《 内容是我欠我姐7万元 》。后来养猪行业一直不景气,一直陪钱。外面还欠下好几万的外帐。到2007年的时候她找我爸说了好几次,说要我能不能把她的钱退了,他要出股不赶了。后来我就同意了,我借我哥。和朋友的钱凑够14万一次给她完了。给他的时候他也知道着钱是我借来的。当时我和我姐谈她出股的时候没有别人在场,只有我老婆在。不过她出股的事情我家人都知道,我也以为自家亲姐,她不会说话不算话的,所以就没有叫人当中间人。给她谈她出股的时候我问他要我当初给她打的哪个《 证明条、和哪个欠条 》 的时候她说她丢了,我想着自己亲姐不会骗我,我当时也没有让她给我出个退股字句。所以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我也没有在追问过她欠条的事情。她也一直没有在过问过猪厂的事情。后来着2年养猪行情少好点。我又借钱建了2栋猪设猪厂又扩大了。就在09年12月份的时候她突然提出来要我给他分红。说猪厂现在着摸大了,价值好多钱,当初要不是她拿出钱来帮我,我是没有本钱建起厂的,还说她有当初我给她打了字据和欠条。他提出着事情不到半个月猪厂又的了疾病死了好多猪,我说她要是还想入股以后分红,现在就把当初给她的14万拿出来然后在去买种猪,因为那14万是我当初借来的钱而不是猪厂转的钱,可是他不同意,她还说钱我是不会在拿了,不过猪厂还有她的一半,原因是她有我当初给她写下的字据和欠条。请问她的字据和欠条还有没有法律依据。猪厂还有她的股份吗?还有我欠下的外帐怎么办。谢谢。。还有我想说句 ,没想到我的姐姐真狠
你已经把你姐姐的投入的14万元还给她了,自那时起她就退出了合伙关系,不在享有合伙人的权利了,也不能分红了,你姐姐的要求是违法的。你们是合伙投资关系,不应该是债务关系,所以你给你给她打的7万元欠条是无效的,她无权据此要求你偿还欠款。你退她14万元的时候,虽然没有其他人在场,但是你妻子在场也可以证明,法律没有规定,亲人不可以作为证人的,只有只到案件事实的人都可以作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2010-02-19 16:47:28
你姐姐的字据和欠条是有效的,你要证明将14万元给了你姐姐,否则你姐姐就可以拿出欠条和证明条来主张=她的权利。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2-20 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