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人打伤,现在医院,可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对方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支付所有医疗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母亲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下列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0-02-20 12:47:34
如果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则可以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则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还有,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你母亲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微伤,则可给加害人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判对方故意伤害。 如果能鉴定出伤情,即使调解则你手上就有了砝码。对方即使没钱也会借钱给你。
2010-02-20 17: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