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11月与前男友联名购买了一套一手商品房.价格是48.8万,首付8成,38.8万,加上一些契税费用,约51万,其中,4万是我给的,37万是借他姐姐的,联名签了借据给她,现在我们打算卖掉,那么我可以拿到多少钱呢?从法律上来说?
如果你们没有登记结婚,你们对该房屋是一般共有关系,你可以得到4万元 37万元/2=22.5万元.
2011-12-24 1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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