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和存款(母亲的)没有遗嘱。六个继承人中三哥也于父母去世之后去世。由于三哥生前掌管家里一切,父母去世后东西自然就全部落在三嫂手中,如房产证、母亲的存款等。由于三嫂多年不清理遗物,不和五兄妹对话协商解决遗产问题,五兄妹也不知道三嫂究竟掌握了多少父母遗产。 请问; 1,五兄妹是否应该要求三嫂清理并向五兄妹公布她所掌握的父母遗产状况,如有多少存款等等。 2,上述房产证、存款这些东西是否应该交给五兄妹保管而不是由三嫂保管?
1、作为遗嘱实际保管人,她有义务交待。 2、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诉讼继承析产。
2011-12-24 1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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