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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赔偿问题?

咨询者 : fa500002 - 辽宁     时间 : 2011-12-24 14:56:56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地与一家鱼池隔河相临,由于他家今年扩充鱼池将河挤窄,并把我家拦河坝抓坏,鱼池放水口正对我家地。因前年鱼池开口把我家地淹的颗粒不收,我媳妇生气把他家玻璃砸坏。他家儿子便拿刀到我家来,进院便把我的岳母打倒在地并用刀 在头部砍了几下,使我岳母受伤住院。后又将我家玻璃打碎。已经报案,现在我岳母由于没钱已经出院,由于我岳母头部没有明显的伤,只是头疼和迷糊,精神不好。没有做司法鉴定。派出所做出调解,说他家小孩当时被吓倒了,要求陪医药费470元,陪我方医药费2740和精神损失费500元,误工费20一天,陪护费20一天,伙食费交通费,按玻璃费440共计4740元,但对方不同意。 现在我方只 有起诉。我想问:‘ 派出所调解是否合理?精神损失费到底应该给多少?我岳母是否还可以住院治疗?如果起诉我方的胜诉几率有多少?’ 到底可以陪多少钱/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因为你岳母还没有完全治愈,所以在调解协议里应再加上后期的治疗费用,这样就合理了。 2.精神损失费应根据你们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其数额大小你可以在5000元之内根据你的损害情况自己选择。 3.如果你岳母的伤还没有治愈,应继续住院治疗。 4.你们起诉胜率是很高的。 5.赔偿的具体数额要等你岳母完全治愈后才能确定。 6.对方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要看司法鉴定,你岳母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

2011-12-24 14: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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