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个人因为吵架而想离婚,女方在商场做职员,男方是一家饭店的厨师,结婚近3年有个2岁的女孩,女方有母亲,男方有母亲(在农村)和一哥一姐(都有家),问是男女哪个有优先抚养权。
dongjing网友: 你2008-11-12 12:26:58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根据你的陈述,双方因吵架而想离婚,我认为如果是偶然的吵架,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不要轻易谈离婚。 二、如果要离婚,孩子判归谁抚养,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按你的陈述,无法判断孩子由谁抚养对孩子更有利,还要根据其他情节,才能作出判断。不过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共同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1-12
2008-11-12 12: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