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男方对女方施暴,在街上对女方施暴,造成轻微伤害,只有手部有一点淤青,眼部有一点淤青。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怎么保留相应证据?
1.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所做的案件调查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到医院就诊,其病历资料可作为家庭暴力的事实依据。
2011-12-24 2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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