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生是在2009年12月共同出资交首付2万5百元,首付我爸妈给了一万五千,剩下的两个人出。 2010年4月分开始双方出资月供,2010年10月我们开始装修,我爸妈给2万装修,我自己借了2万,她借了2万,到2010年12月我们登记结婚,现在由于感情问题而要离婚,离婚后,请问如何分配房子财产。
1、房屋属于共有财产,离婚时应按出资份额分。 2、你父母给的1.5万首付、2万装修都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应计入你的出资总额。 3、结婚登记后的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计入个人出资。
2011-12-24 21: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