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财产继承的问题?

咨询者 : fa309466 - 天津     时间 : 2011-12-24 21:52:46    状态 : 已解决



若被继承人为行动不便的病人,在死亡前留有遗嘱,且遗嘱中明确表明因对方多年未尽照顾责任,常对其不管不顾,对方子女对其也未尽赡养义务,因此将被继承人所有财产不予分配给对方及其子女,请问律师,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麻烦就以上情况给予请详细说明,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根据继承法第16条、22条规定,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谁继承。 2、继承法第16条、22条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11-12-24 21:54:3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