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公司的个人借款数额庞大,且时间超过一年,通过数次摧收,仍不能归还,经股东会议决定,是否可以在该股东的股金中抵扣
如其同意抵扣肯定可以,如其不同意则可起诉,保全其股金,在执行过程中再直接抵扣。
2011-12-24 22:31:16
公司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起诉该股东,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2011-12-25 08:23:17
另行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2011-12-25 10:21:51
您好: 不能直接抵扣。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25 11:57:46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债权债务关系,公司要进行抵扣股东在公司的股金,必须要取得股东的同意,否则只能作为债权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2011-12-25 1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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