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再婚已经领证,。婚前双方出资买了房子,房款是婚前交情的。一年爱人病故,没有遗嘱。婚前没有公正。购房合同是女人一个名字。婚前的。发票也是女人一个人名字。婚前的、房产证也是女人一个名字。但是婚后下来的。请问是女人个人财产吗?他家人可以继承吗?
你应证明婚前你有出资,该房产才能按照出资比例由你和爱人按照份额共有.其中属于对方的份额部分,属于遗产,由你和其父母,孩子均等继承.
2011-12-25 08:17:41
如果你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置,则应属于双方共有,其中属于女方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女方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2011-12-25 09:37:00
如他们在结婚前已经同居,,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可以主张为共同财产。
2011-12-25 10:21:11
婚前如果已经同居,同居期间所添置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共同分割。但要有证据证明是共同购置的共同财产。
2011-12-25 11:56:34
您好: 一般是共同财产,家人可以继承。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2-25 11: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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