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上大学前属于本村村民享受村民待遇,并分配有自己的土地。后上学时按国家政策要求将原农业户口迁到学校所在地变为非农业户口。1998年毕业后,因国家已不再管分配工作,按哪来哪去政策我应将户口迁回原村,可村领导不允许,后曾多次找要求落回户口恢复村民身份并享受村民待遇均被拒绝,2002年再找的时候,领导以2002年村子已经改为股份制不再增加为由再次拒绝,这期间我不仅丧失了作为一村民应享有的选举权,还丧失了口粮、购房、分红等权利。请问各位村里做法对吗,我能享有村民待遇吗
如果你想享受村民待遇,可以将户口变为农业户口。
2011-12-25 09:29:1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12-25 2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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