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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财产纠纷?

咨询者 : fa115521 - 山东     时间 : 2010-02-21 19:07:24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请问已经办完离婚手续后,男方又把已经分给女方的房子中的东西偷偷搬走了,并且男方声称是结婚之前搬走的(离婚协议书上东西是归女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该怎么办?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男方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拿走女方的财产,男方的行为属于盗窃,女方可以报案,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010-02-21 19:50:33

李全永   [河南]    13949012080

报警,男方的行为属于盗窃,

2010-02-22 07:12:21

李春珍   [山东]    18653210296

可以报警,另外也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该东西的所有权。

2010-02-22 09:35:21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为了维护你的合法财产权益,可以报警解决,还可以诉讼解决。

2010-02-22 14:34:51

  []   

报警最好

2010-02-22 14:59:45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最好是报警。因为男方的行为已涉嫌盗窃。

2010-02-22 21:19:31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如果男方承认是自己拿走了,更倾向于是民事纠纷了,你可以保留男方取走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要回。

2010-02-24 15:09:08

韩光军   [山东]    13305375078

报警解决或者民事诉讼都可以。

2010-07-15 1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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