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丈夫在外借款,借条上写的是愿意用房子做抵押。但是房产证的名字是妻子的,借条也没有妻子签字。这个房子能不能做抵押,抵给放债人。如果放债人寻求法律援助,这张借条上的内容能不能完全生效。
1.如果是城市房地产必须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否则抵押行为无效。 2.房子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虽然写的是妻子的名,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条无妻子签字,但如是共同债务,妻子也承担偿还责任。
2011-12-25 16: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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