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的前夫带着硫酸到我工作单位相威胁两次 ,我报警了,警方把他带去做了笔录并证实了携带的是浓硫酸,就让他写了保证书, 没做其它的任何处分和处罚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将其放了。后过了4天 ,他就用强硫酸将我毁容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公安在对这件事件的处理上有过错吗?个人携带硫酸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处理?我现在是负债累累,体无完肤,凶手又畏罪自杀了,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我想到了要找公安讨要说法,希望各位有正义感的律师能为我指点迷津!!!
1.携带硫酸进入公共场所并扬言威胁,其行为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对其处罚过轻。 2.你的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用死者的遗产来偿还。
2011-12-25 17: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