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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诉讼?

咨询者 : wf002003 - 河北     时间 : 2011-12-25 21:47:30    状态 : 已解决



被告曾经在97年至03年期间分5次以现金的方式借款给原告有27,5万,并由原告出具借据。原告在03年内分4次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归还了借款25万元并收回了相应借据。被告还留有原告2,5万的欠条(此款仍未归还)。时隔5年后原告依据25万元银行转帐凭证,向被告主张归还25万借款,向法院提起恶意诉讼,能够得逞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银行转账凭证不具有借据的法律效力,原告不能据此主张债权。

2011-12-25 21:47:33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你有证据的,他不能得逞。  

2011-12-25 21:47:25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制定应对方案。

2011-12-25 23:09:46

孙秀伟   [河北]    13463646621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已不存在,他就不能得逞。关键是证据问题。

2011-12-26 14:26:04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不能得逞。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12-26 1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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