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6岁,已在幼儿园学画三年。2000年,幼儿园给黄花报名,参加全国幼儿绘画比赛,获一等奖,得奖金5000元。幼儿园具体辅导黄花绘画的张老师认为,黄花获奖是自己精心启发培养的结果,奖金应归自己,奖状可归黄花,幼儿园园长则认为,黄花是本幼儿园多年教育的成果,奖状应当归幼儿园,奖金由幼儿园分配给张老师与黄花。黄花的父母则认为黄花是自己的女儿,交钱上幼儿园,老师辅导是应该的。此次所得奖金与花在女儿身上的钱相比,实在是太少了,因此奖金应当归父母,奖状可以送给幼儿园。各方争执不下,幼儿园园长拒绝交出5000元奖金。黄花的父母诉讼到法院。 问:(1)奖金应当归幼儿园吗?为什么? (2)张老师有权要求奖金吗?为什么? (3)奖金应当归黄花的父母吗?为什么? (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1.奖金不应该归属幼儿园,因其不是获奖人员。 2.张老师也无权获得奖金,因为其是指导老师,可以从幼儿园那获得报酬。 3.奖金也不归黄花的父母,因为其也不是获奖人员。 4.本案应这样处理,奖金归黄花个人所有,因年龄较小,应由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管财产。
2011-12-25 21: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