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有三套房,都是婚前财产,其中一套全款。婚后我们住一套出租两套,婚后将其中一套贷款还完了,现还有一套房每月还2000元左右。现在靠租金还完贷款还能剩5000元。 2、我的工资和剩余5000元全部用于生活开销和存款。 如果离婚婚姻存续期间还的贷款有我一半吗?有一次看电视上说没有,因为法律视为女方的钱用于家用.是这样吗?
只要是婚后还的贷款,无论是哪方还的贷款,都视为共同还的贷款,所以你们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有你的一半。
2011-12-25 22:06:1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