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两年前我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工作后接触了很多工作,包括统计、财会什么的,反正就是公司有什么杂货都做,在一年前,公司老板说我报假账(注明 我不是财会),我只是把公司库管、车间的数据做成报表交给上级,老板说因为我公司亏了500万左右,但是也没把我怎么处理,就是什么都不让我做了,让我干呆着。去年10月份,我实在是挺不住了,就辞职了。今年一月份,老板突然开始和我联系,说喜欢我,我离开后想我了,我一时糊涂,和他见面了2次,但是没有发生关系,快过年前,给我了20万,说是让我过年的。 过年的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觉得这样不好,我想和他说明白,钱我一直都没有动,我想能还给他,然后不再和他联系了。但是他说事情不会那么简单,说是让我付出我该付的代价。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会不会哪原来公司的事情来威胁我呢,要是真的被告了,500万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所以,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律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吗?谢谢
公司亏了500万和你没有关系,属于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老板的行为属于恐吓你,你现在有权决定自己的去留问题,你返还给他给你的钱吧,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吧,不要被老板牵着鼻子走了,他不敢报案的,因为一旦报案,作为老板要承担第一领导责任,他承担的法律责任比你重得多,不要害怕他,他顾虑的问题比你多,和他了断,然后你离开吧。
2010-02-22 19:25:03
你好.发生的机会应该说很少.说你报假帐以及公司因你亏损500万,需要证据.而且就算有证据,老板的责任更大.你不要被他吓住,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去做.
2010-03-03 19: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