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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买卖?

咨询者 : fa115584 - 广东     时间 : 2010-02-22 21:19:36    状态 : 已解决



弟弟购置了房子,房子写了弟弟和他女友的名字。首期是弟弟出的,然后双方都贷款,女的一分钱都没出,月供是弟弟帮她还的。现在俩人分手了,女友说房子她有份。请问女友是否真的有房产权?如何才能取消她的房产权?要是弟弟只还自己的贷款,不帮女友还的话,女友又不自己还,银行会把俩人都列入信用黑名单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的首付和贷款都是你弟弟承担的,虽然写了他女友的名字,但是房屋的实际产权还是你弟弟的,你弟弟应该继续偿还贷款,因为你弟弟可以取得全部产权。你弟弟应该起诉确认房屋的权属属于你弟弟,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2-22 21:50:49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房产证注明的产权人是你弟弟和女友,从形式上来讲二人都是产权人,但是由于购房款都是你弟弟出资,你弟弟应当属于实际的的产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房产的全部产权归你弟弟所有。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2010-02-23 10:15:00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010-02-25 20: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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