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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15557 - 云南     时间 : 2010-02-23 11:11:3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我们家由父母和四兄妹签了一份协议,想请你们帮我们看一下合不合法,有没有法律效力。 协议 1。因老房子被占用,政府赔偿了三套建房指标(这个指标相当于地基,可以由政府统一建小区房,但指标钱是由父母出钱的,每套指标1.57万元,另外修房子的钱是由儿女自己出的)和一个门面,因家有四兄妹,现将指标分配给三个小儿子和两个女儿(分别写明姓名),另补偿大儿子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万陆仟元)并且将工作地方的房子给他(此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是由你母出钱买的,家具也是),将新房子分配清楚.无异议 2.门面由两个儿子共同出资修建,但要先办母亲的户主,由老位老人在有身之年享用,儿女不得干涉,等到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再由两个儿子自己协商分配. 3.父亲由大儿子供养,母亲由小儿子供养, 4.此协议符合大家共同想法,自愿立此协议. 请律师们帮我看看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另外父亲是有退休工资和医保的,母亲是农民,现在房子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就没有生活来源,小儿子还没有结婚,在外打工,关于第四点供养是不是不合法,这份协议就相当于把父母的财产分配了,是不是应由四个子女一起供养父母才对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但是第3项约定“父亲由大儿子供养,母亲由小儿子供养”,这样约定是违法的,因为赡养老人是所有子女的义务,和其是否分到财产和分到多少财产无关。你们四兄妹赡养老人的义务是平等的,应该平均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10-02-23 12:56:1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老房子按理说是两位老人的,拆迁补偿后,经家庭协商后老人将新房分别赠给了自己的子女等,并附有相关的赡养条件。这是一份附条件的赠与协议,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附条件的赡养条款并不排除其他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2010-02-23 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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