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我哥和司机还有两个同事到天津送货,在京津高速上,车抛锚了,我哥和两个同事下去推车,让司机掌握方向盘,控制方向,结果司机自己突然下车,被路过的卡车撞倒在地。我哥立马拨打120,然后又打110报警。现在司机已经康复,肇事车却逃逸在外,而我哥的车被扣押在交警大队,需要司机的签字才能领出车,而司机现在和我哥要5万元才给签字,我们已经为他付过3万元的医药费。交警大队没有出示事故认证书,也没有出示任何扣车手续。交警队是否合法?目前车还在交警队扣留,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提出车?
司机在没有向你哥哥打招呼突然下车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你哥哥无法预料到其意外的行动,你哥哥没有过错行为,其损失应该由逃逸的肇事车辆赔偿,你哥哥不是肇事者,没有赔偿的义务,你哥哥不是赔偿的主体,交警队扣留你哥哥的车辆是违法的,可以要求交警队放车,否则你哥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10-02-23 12:44:41
你好,司机身体受到损伤,还是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还要弄清楚你哥与司机的关系,车的户主、交警队为什么扣车等等,然后再采取法律手段。
2010-02-23 13:10:37
交警大队不出示事故认定书没有依据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0-02-23 22: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