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为合法夫妻,婚后产有二女,现发现丈夫与她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多年,而且对方是很清楚地知道我和丈夫非离婚状态,刻意破坏我们婚姻幸福,用色迷惑丈夫,导致一些婚后财产转为她人,我想起诉第三者,请问我若起诉,对方会得到什么的惩罚,最新的婚后财产规定又是怎样?
第三者明知道你和你丈夫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而与其同居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本案属于自诉案件,你可以单独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财产,新的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0-02-23 14: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