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15年前跟带有两个小孩的男人结婚,我妈也带了两个小孩;但是他们没领结婚证,那么他们结婚后的财产算不算共有财产,如果离婚,我妈能不能分到财产?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样算来,他们应该按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借方的原则判决。
2010-02-23 15:24:18
你母亲和你继父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夫妻关系,但是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同财产来处理。婚后积累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你母亲可以分到一半的份额。 法律依据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010-02-23 15: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