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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情况如何离婚?

咨询者 : fa115676 - 重庆     时间 : 2010-02-24 13:22:32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是2006年结婚,到现在已经有两年没有联系,我想办理离婚手续。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已经两年没有联系,属于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感情已经破裂,可以作为起诉要求离婚的条件,由于你不能找到对方,应该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0-02-24 13:26:13

戴长洪   [北京]    13311003088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离婚,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案你们已经有两年没有联系,属于分居两年以上情况,应属于感情确已破裂,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何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无法联系上,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公告送达。我属于我国民法上的失踪情况的,需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判决离婚。

2010-02-24 14:17:52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四)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你们已经有两年没有联系,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起诉离婚.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2-24 15:17:39

李春珍   [山东]    18653210296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对首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不大。

2010-02-24 16:04:16

张宰宇   [重庆]    15002325303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⑨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010-02-26 08:25:13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0-04-22 0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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