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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补助金?

咨询者 : fa310539 - 山东     时间 : 2011-12-27 17:21:39    状态 : 已解决



我弟弟今年30岁,山东一集团员工,由于没有安全措施,工作时电伤,两只胳膊一条小腿都没有了,一级伤残。因伤残严重妻子无法接受离婚了,留下一岁多的孩子,父亲脑溢血后遗症,母亲也因儿子的现状伤心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弟弟现在的伤残津贴2000元,护工费1000元,因他的现状出3000元都找不到护工,因伤残严重没找到可借鉴的例子,请问他要求集团补助多少金额才能保障他的正常生活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2011-12-27 19:41:37

冯春霞   [山东]    13869603987

一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他的孩子和供养亲属应当有抚恤金,还有生活护理费具体数额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年都调整。

2011-12-28 0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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