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上班,2010年1月20日上夜班,在清扫设备时,甲笨溅入双眼,公司不给我报工伤,从受伤的哪天起工司天天要求我打卡上班,然后再去医院看,天天公司都有2个人跟着我,但他(她)们不替我排队,也不替我付钱,拿药.钱全是我个人付的,当是也没想哪么多,因为是自己的眼睛吗,看好再说.但我错了.从2010年1月20日看到2010看1月25号就没看了.2010年1月26号哪天我去了当地劳动局,我对劳动局说:"我在工司因工爱伤,工司不给我报工伤,还要我天天打卡上班,医药费现在也是我本人自己支付.,最重要的还是让我补回我20号哪天的班."劳动局问了我医药费报销吗?我说:"公司说报销医药费,但不知什么时候,我不清楚."然后劳动局就打电话给公司,但不知他(她)说什么,我就不清楚了.劳动局给公司打完电话,就给我说;你可以走了.我说;"你们还没给我的问题答复呢."劳动局说我们按程序来,我说"什么程序?我的眼睛这这么红肿,而你们就给我这们说,我不清楚,不明白."劳动局还是说;你可以下走了.接着我回到我住的地方.找过相关部门但没什么结果!我现在的视力是;一个是0.5的近视,一个是0.7的散光.公司发给我进厂休检表上是双眼0.8的正常视力,但陈律师:你好?我在工厂上班,2010年1月20日上夜班,在清扫设备时,甲笨溅入双眼,公司不给我报工伤,从受伤的哪天起工司天天要求我打卡上班,然后再去医院看,天天公司都有2个人跟着我,但他(她)们不替我排队,也不替我付钱,拿药.钱全是我个人付的,当是也没想哪么多,因为是自己的眼睛吗,看好再说.但我错了.从2010年1月20日看到2010看1月25号就没看了.2010年1月26号哪天我去了当地劳动局,我对劳动局说:"我在工司因工爱伤,工司不给我报工伤,还要我天天打卡上班,医药费现在也是我本人自己支付.,最重要的还是让我补回我20号哪天的班."劳动局问了我医药费报销吗?我说:"公司说报销医药费,但不知什么时候,我不清楚."然后劳动局就打电话给公司,但不知他(她)说什么,我就不清楚了.劳动局给公司打完电话,就给我说;你可以走了.我说;"你们还没给我的问题答复呢."劳动局说我们按程序来,我说"什么程序?我的眼睛这这么红肿,而你们就给我这们说,我不清楚,不明白."劳动局还是说;你可以下走了.接着我回到我住的地方.找过相关部门但没什么结果!我现在的视力是;一个是0.5的近视,一个是0.7的散光.公司发给我进厂休检表上是双眼0.8的正常视力,但是"复件,"但我休检时医生明明写的不是这样啊.我今年才24还没结婚,你说我该怎么办,难道我们打工的,就没有可以说理的地方,人的眼睛有问题以后怎么生存啊.我的电话是13433949226
你在公司上班甲笨溅入双眼,属于为了公司的工作造成的结果,公司属于受益人,你在工作场所内收到的意外伤害,依法属于工伤,单位应该赔偿你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你的伤情可能构成7级伤残。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0-02-24 20:51:3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您所说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进行伤残评定,根据伤残评定结果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010-02-24 21:55:4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0-02-25 21:00:51
发生工伤,你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到社保要求的指定医院做伤残鉴定,以伤残鉴定的标准计算工伤赔偿,可以申请仲裁.
2010-03-19 19: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