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首先说明,我婆婆有两儿,一女,均已结婚.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在城中村.宅基地证的名字是我婆婆的,请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予给儿子吗?(两个儿子每人各一座宅基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谁到场办理?费用是多少? 另外我婆婆身份证名字是周某某,但宅基地证的名字是周某,少了中间一个字,在村开证明来证实,可以吗?需要加盖村委的什么公章?
如果两个儿子与婆婆均是同一集体内成员的,可以赠与。 否则可立遗嘱,指定其财产归谁继承。
2011-12-28 10:26:56
请到所在镇土管所咨询
2011-12-28 09:38:19
1、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 2、要派出所开证明。
2011-12-28 09:50:1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