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父亲2005年8月再婚,我继母于2009年8月离开我父亲了.现在我父亲得了精神病一两年了。继母离开他后从来没有看过他。和照顾过他了。我作为子女能为父亲起诉继母离婚吗?还有我父亲有81.5平方地基。地基是1998年批的建了房屋。房子于2005年11月拆迁。现又补偿了老地基81.5平方。现在还没有建房子。问我父亲的地基是婚前财产吗?我继母有权利分吗?
1、先到法院指定你父亲的监护人。 2、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离婚。 3、98年所建房屋是再婚前财产,拆迁补偿归你父亲所有。
2011-12-28 10: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