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了我一万几元做生意,已经四年了,一直不还,错过了诉讼时效,请问还有其它方法要她还钱吗? 有借条,06年的,上面写的是一年内还清 请各位律师帮帮我
首先,你是否在这几年内一直向其催要,如果是话,要保留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等,那样你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你的催要行为使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其次,1、超过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法律上的胜诉权,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上不会判决债务人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尽量争取其自愿还款,一旦开始还款,即视为债务人对其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可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获得胜诉权。 2、债权人可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只要债务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等签字,即视为对债务的认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可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2010-02-25 15:06:39
诉讼时效错过了没有关系,你可以补上,你可以这样做,和他打一个电话,说明要债的问题,只要他在电话里承认欠债的事实,你把录音证据保存下来,这就视为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合法的录音材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 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2010-02-25 17: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