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百连超的一名新员工,公司有一家新店开张,因为临近开张的日期所以让我们每天加班12个小时,还没有加班费!而且他们有一项古怪的规定,团购让员工负责,我一月就1000多块钱的工资,团购就每月一千元,不完成就要扣100元钱,我感觉我的权利被侵犯,我怎么样才能挽回我的权利?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
2011-12-28 2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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