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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配?

咨询者 : fa115797 - 上海     时间 : 2010-02-26 14:05:24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财产的相关事宜。我跟对方结婚两年,婚前曾签署过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协议,是不是不管什么原因离婚的话,财产的分配都必须按照协议而定?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的财产约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有效,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 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0-02-26 14:17:0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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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时有效的话,一般是要按照协议规定来处分财产。 建议你带好协议找律师咨询,具体看该协议是否有效。

2010-02-26 14: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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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情况是这样。除非一方有重大过错,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判决离婚时,可以不判或者少判给对方财产。也可以判决对方支付给无过错方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0-02-26 16: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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