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于2011年9月26日驾驶一辆电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辆无行驶证的二轮摩托撞倒,经抢救无效去世,肇事司机无证并醉酒驾驶,事故判定司机负全责,事故科计算赔偿320000元,但到现在仍没拿到赔偿金。 请问这起事故如果我们民事诉讼,诉讼费应该是如何付?这起事故肇事者应该负多大的刑事责任? 希望给出答案。非常感谢!!!
按照交警确定的责任认定。
2011-12-29 12:50:12
你可以要求公安局追究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1-12-29 13:48:05
应当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011-12-30 07:12:5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