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买了间店面(包2楼),因想用2楼做住房,将店面出租。但因2楼在楼楼梯中没有装门,在经过物业管理局,开发商,及过半同楼住户同意(有他们的签字同意书)的情况下,在开了门以后被人私自将门堵掉。请问我们要怎么办
该楼房你家买了,物权属于你家,你家有处分的权利,为了便于居住,需要开设后门是合法的,堵门的人侵犯了你家的物权,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七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010-02-26 19:54:02
你家改装按门经过业主和物业的同意,应该受到保护,若是被私自将门堵死的话,你可以起诉侵犯你家权利的人。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w.yusenlawyer.com
2010-02-26 19: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