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单位上班期间得了精神分裂症,如果一直休病假,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十九条 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011-12-30 08: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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