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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事情的经过是这?

咨询者 : datixiangtong - 海南     时间 : 2011-12-30 11:06:07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3月,我哥哥跟随同乡张某到外地干活,张某与木业公司韩某口头协议,承包建设临时厂房,该厂房属临时建筑,无审批,并且在35千伏高压线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造成我哥哥当场死亡,两人受伤。当地安检部门介入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 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我方分别与木业公司、供电公司达成协议,由木业公司赔偿我方2万元,供电公司赔偿16万元。我的家人均为农业户口,赔偿金额已经差不多算上全额。 我想咨询的是能不能再起诉包工头张某,在案发地还是被告所在地起诉,还能要求多少赔偿。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起诉张某,可以选择在案发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2011-12-30 11:06:2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可以起诉包工头,可在案发地,也可在被告所在地,还可在你哥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看哪个地方的赔偿标准高就在哪个法院起诉。

2011-12-30 11: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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