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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慎被以交友为手段?

咨询者 : fa400001 - 广西     时间 : 2011-12-30 14:10:40    状态 : 已解决



不慎被以交友为手段已婚男人(抓获后得知此人已婚)骗去投资黄金现货的资金17万,还有我所销售的产品零售价30余万。现此人在我与其她也被骗的姐们近十个月的合作,持续的努力下将其诱出抓获,目前在30天的刑拘期间。很快要送检察院审核批捕否。但此人是个职业骗子,非常狡猾。为行骗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及行骗工具。如假身份证、假的个人包装,假的某杂志个人炒作简介。目前我们有三个当事人分别被骗财款不等。都已报案。另还有一些被骗色还未及骗财同时交往的女友。也已提供了笔录证词。我的问题有五个如下: 1.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如果此人拒不承认,可以给他定诈骗罪吗? 2.目前涉案金额一共有六十余万,如果此人拒不归还分文。可能会被量刑多少年?怎样能争取到重判他? 3.我们该怎样才能追回我们的钱款和货? 4.因被骗后,我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近一年没有收入,并一直寻找各种渠道在追踪此人,不仅有误工费,而且追踪期间花费了大量金钱。多次往返在有他停留痕迹的城市等。我要求此人对我额外的精神赔偿款,应该怎样写相关的赔偿请求(网上是否有此版本提供),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法院or检察院)赔偿金额法律有相关的上限规定吗? 5.这样的刑事案件,应该是由检察院公诉人出庭法院审理此案。我们几个受害人是否需要请律师呢? 非常谢谢各位回答我繁琐提问的律师!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可以将其定位诈骗罪。 2.具体问题,请电话与我联系,为你们办理。

2011-12-30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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