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一家公司,当时公司说会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还说要没满半年要扣400的押金.但是现在我有急事(大概做了4个月),自离了,就是等于10号拿工资,拿了工资我就走了.. 然后这个公司就打电话给我说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要我补400快的培训费给他.当是他并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不给,他就说去告我.. 还诬陷我说盗取他的机密,拿了他的钱.. 请问碰到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回应他
你没有违法行为,不必回应他。到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011-12-30 14:25:09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011-12-30 2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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