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个知名品牌的代理商,我是公司的一名业务,在公司有3个月的工作时间,在第2个月(也就是在2008年底)我谈了一个客户的单子,公司发过去了一套软件(注明: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一套盗版软件,而且此软件不允许跨区域销售),后来客户发现软件有问题给我反映,我给公司反映后公司并没有及时处理,等到年后客户那边就把这套软件发到总公司那边。最近软件总公司委托法院给我们公司快递了传票,附带有盗版软件证据和法院说明,并要求在15日内递交回执。这时公司才给客户退了款,处理了事情,可是现在已经不是客户和我们公司的事情了,传票里注明了是:软件产品侵权,要求赔款几十万。 我就是想问问,如果法院起诉开庭受理这个案件,我们公司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我作为业务会有相应的连带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