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一则征婚启示(本地的),一个自称电信公司的女孩想把小姐妹介绍给我,见面后都感觉OK,我还叫她姐姐,于是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她们总是打电话要我出去吃喝玩乐,偶尔还生生气要我买礼物赔礼道歉(花了5000多元),为了博得美人芳心,我还给她买了一个金手镯(3500元),美人开心坏了,不过还没两天,她就以我没把她的电脑弄好为由要和我绝交,还说不认识你,我说好的.并和介绍人说姐姐怎么搞的,我给她买了个镯子,她居然还要和我绝交,真是伤心特,介绍人说,哎,你真是浪费钱,她又不鸟你,我就说,哎,追女孩子哪有不花钱的撒,她不惜缘就随她去吧. 滑稽的是,没想到,第二天美人打电话给我要我出去见面,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小姐妹叫张敏的,一见到我她就吧我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什么什么买个镯子还到处乱说,买不起就不要买,败坏她的名誉,恨不得把我碎尸万段等等,还要我和介绍人当面对质,说完就此拜拜了. 我一时弄的丈二摸不着头和脑.于是我就给介绍说,不愿意和我谈就不要收我的东西,收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和人家绝交,太过分了,介绍人就说帮我把镯子要回来,可是要了几个月了也没要回,美人还发来短信说:什么介绍人,谁给谁介绍的?哈哈,笑死人了,你到大街上随便啦个人来问问,镯子是你自己愿意买个我的又不是我逼你的,还说什么交往买的,送我东西的人多了,都比你的镯子贵重的多都没有要回去你还想要回去,真恶心. 张敏也发短信给我,秘密追求她的人很多的,送的礼物也很贵重,从来都没有什么要求. 我也到公安机关去问过了,他们说是民事纠纷不予受理,要我去法院打官司,是啊,可能人家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我在那里单相情愿的啦,我给介绍人说我要去告姐姐了,介绍人说姐姐说了你想告就去告,你要是告的话我给你做证,嘿嘿.我心想,我还没想好去告谁呢 天哪,这是在给我介绍女朋友么,是在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