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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正面楼间距,具体怎么计算?

咨询者 : fa115223 - 山东     时间 : 2010-02-27 20:17:55    状态 : 已解决



我小区北楼向南有挑出的阳台1.9米,计算楼间距是否计算在内。即是说,按照北楼一层外墙到南楼外墙有18米,如果因为从二楼挑出的阳台外围计算,到南楼外墙的距离为18-1.9米=16.1米,请问,到底两楼间距为18米?还是16.1米。 依据是什么?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王喆   [江苏]    13962120661

建筑间距应从外墙面算起,阳台不算,可参见有关规范。如果是为了日照,建筑间距是按照冬至日外墙窗台离地面0.9米处日照不小于1小时来决定。最详细的计算要由专业人士做日照分析图,但要有周围建筑平面位置及高度等资料。按比例估算日照间距可算18米。

2010-02-27 18:11:4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建筑的长高比:指遮挡阳光的建筑的正面长度为该建筑高度的倍数。 当单栋塔楼居住建筑在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系数不得小于1.0。多栋塔楼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下列条例执行: 1.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该按照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与间距之和计算,并按照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表1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2.相邻塔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者大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的系数不得下于1.2。 关于公共建筑的间距塔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阳光时,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小于上述(1、2)的规定。 如果塔式建筑遮挡的是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时,建筑间距系数按照上述(1、2)的规定执行。但下列情况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1.二层或二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2.商业、服务业、影剧院、公用设施等建筑; 3.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2010-02-27 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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