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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离职工资问题?

咨询者 : fa259354 - 辽宁     时间 : 2011-12-30 15:18:24    状态 : 已解决



我2011年10月27号就职 约定试用期三个月 但为签订任何合同 工作了一段时间后 说压一个月工资 但我们公司从每个月的26号起 算一个新的月份开始 但发工资的日期是每月的15号 这就等于压一个半月的工资 请问这是否是违法的?还有公司说如果试用期自动离职 就不给没法的工资了 今天我还没有发过工资 但因为亲人病重 需要离职 预计提前三天通知公司 请问我的工资是否能够要回?我第三个月的工作 大概是十天 是否能够索要工资?每个月的试用期工资是800月是否合法?请专家给我一些专业的条例解释 最好能够帮我算出我应该找公司索要的金额。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工资应按月发放,押一个半月(拖欠工资)属于违法。 2、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如拖欠工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如无合同的,还可要求双倍工资。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12-30 15:19:07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压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工资日期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只要你履行了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单位应给你结算工资。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011-12-30 15:25:42

周德鸿   [重庆]    15978941168

工资应当按时发放。

2011-12-30 15: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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