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我在原土地证范围内建房,规划局说是违法建筑,经法院罚款后,我又重新办理了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可两年(2009年12月)之后,在拆迁过程中却说我的房屋是违法建筑。
你的建筑原来经过罚款后,已经重新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这是政府颁发的,是对你权利的认可和确认,以后任何部门也无权对你的权利提出异议,现在规划局和房管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其对你的房屋采取强制措施,你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撤销违法行为。 你作为公民,政府应该为你安置宅基地,因为我国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010-02-27 21:17:11
因为你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因此你的房屋是合法建筑,规划局无权确认该房屋是违章建筑,否则,可对规划局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其撤销违章建筑的认定。因为是合法的建筑,拆迁必须给与补偿。 北京于森律师 专业拆迁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2-28 0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