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了,不付一切抚养费!可我现在无力抚养孩子!我能向她索要抚养费吗?
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虽然离婚协议写了不付抚养费,但确实无力承担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抚养费。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2-28 06:56:52
原来的离婚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但是如果出现了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依法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010-02-28 10: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