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87年与继母再婚,2009年父亲去世,10年父亲生前的单位对福利分房进行了房改,继母在我们父亲的子女未知福利分房进行房改情况下办理了父亲原住的福利房房产产权(有我父亲的工龄计算在内购买),我们作为父亲的子女,是否能与继母享有父亲原住的福利房房产产权析产分割“有我父亲工龄计算在内购买的那部分析产”。
能证明有你父亲遗产购房的,房屋为他们共有,归你父亲部分的,你们子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
2011-12-30 21: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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