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在即将下班清理现场卫生时被机器把左手小拇指压破并骨折,在去医院治疗时,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但公司不同意,最后僵持数小时后没办法经医生缝合包扎了一下伤口就出院了。当时及后续的医药费一共1000元左右是公司付的,至今近三个月时间我的手指还伸不直,伤口也没有完全愈合,并在工伤期间公司对我的生活费和工资一分都没有支付,找他们协商多次,他们最后只答应一共给予补贴2000元钱,并放话不同意就叫我去找劳动局或法院,而且如我去找了相关单位还一分钱不给。在此我想请教相关单位或人士一下,我该怎么办啊?谢谢
1、属于工伤。 2、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3、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4、有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
2011-12-31 0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