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杭州的劳动人员,我是HP维修人员,因为在培训前,我签了一个协议,协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如果在一年内,人员不做了,就要自己承担培训费用。我在那家公司试了用两个月。然后去培训的。现在因为不满一年不在那工作了。公司告诉说:“我这月的工资等于实际工资加上工分减去培训费用”。我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
公司只能扣除你两个月所分摊的培训费用,即一年培训费用的六分之一。
2011-12-31 10:16:52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2011-12-31 22: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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