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否有办法解决我公公在2010年底去上海某物业公司做保安,在11年12月11晚上夜班,下班的时候应该是12日早上6点半。但在12日早上4、5点是突发脑溢血。后诊断为脑干出血,于14日晚上5点左右去世。因老家风俗,死去的人需送回家。当时也咨询过,因还没有正式签订合同及交保险,所以只能补偿半年的工资。所以当时物业公司赔偿了45000元左右,当时与物业也签订一份协议。当时一直在伤心中,处理太过匆忙,也是我们太缺乏法律观念,现在听说是应该有远不止这样的培尝,我婆婆听说这些,天天伤心,我们也万非内疚,至今也快一年,请律师给予指导,此事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吗,还是怎么样,谢谢,谢谢,谢谢
1、工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2、赔少了,可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要求补足差额。
2011-12-31 10: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