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去年去世,去世之前已将名下房产作为遗产赠与我,而且已经做了遗产公正。但今年其他兄弟姐妹不配合办理房过户。并向公证处提出行政复议,但经行政复议维持原公证书,又向公证协会提出审查,也被驳回其申请内容。 现在法院又同意被告提出的重新做法医鉴定的要求,但之前的法医鉴定书已鉴定我父在做公证时没有精神病史。法院的该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有权在举证期内申请鉴定
2011-12-31 11:34:46
法院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上诉解决。
2011-12-31 1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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